設置辦法
修訂沿革: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14 日經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14 日 / 9 月 26 日經第二屆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30 日經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14 日經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14 日 / 9 月 26 日經第二屆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30 日經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臺灣中文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感念錢穆、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觀四先生之素心志業,獎勵優秀中文學門博士論文,期使百尺竿頭、再啟新運,乃設置本獎項,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就讀臺灣中文學門相關系所(國文、中文、華文、臺文、經學、漢學、文獻等系所)博士班應屆畢業生,得依本辦法提出申請。
第三條 本獎金來源為捐款與本會部分經費,獲得獎勵者頒給獎金及獎狀。
第四條 本獎項每年辦理壹次,獎勵名額三名,獎勵金額依次為:
第一名
50,000
新臺幣(元)
第二名
30,000
新臺幣(元)
第三名
20,000
新臺幣(元)
申請日期、審查結果、頒獎日期與地點等資訊,於每年四月底前公告於本會網站。
第五條 申請要件如下:
- ▸填具四賢博士論文獎申請書壹份(請自行至本會網站下載)。
- ▸檢附學位證書影本壹份。
- ▸論文紙本叁份並將 PDF 檔上傳至四賢博士獎公告網址。
- ▸申請資料寄件方式與寄達地點等資訊,依本會網站公告辦理,如有缺件或未如期寄達公告地點者,不予採計。
第六條 本獎項先由本會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初審,再送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審查,並經審查委員會討論通過得獎名單,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第七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近屆頒獎紀錄
第十三屆四賢博士論文獎 合影


左起:須文蔚理事長、黃國華博士、曾守仁副理事長、簡欣儀博士、吳冠宏常務監事、錢瑋東博士
※ 如有歷屆紀念照片,歡迎聯絡學會提供建檔。
歷屆得獎紀錄
第十三屆(114年)四賢博士論文獎 2025.11.03
第十二屆(113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24.10.27
第十一屆(112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23.10.25
第十屆(111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22.10.09
第九屆(110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21.11.10
第八屆(109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20.10.13
第七屆(108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19.10.02
第六屆(107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18.10.01
第五屆(106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17.09.29
第四屆(105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16.09.24
第三屆(104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15.09.25
第二屆(103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14.10.20
第一屆(102年) 四賢博士論文獎 2013.11.10
申請資訊
本獎項每年辦理壹次,申請日期、審查結果、頒獎資訊於每年 四月底前 公告於本會網站,請留意以下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