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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SERTATION AWARD

四賢博士論文獎

為感念錢穆、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觀四先生之素心志業,獎勵優秀中文學門博士論文

設置辦法

修訂沿革: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14 日經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14 日 / 9 月 26 日經第二屆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30 日經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臺灣中文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感念錢穆、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觀四先生之素心志業,獎勵優秀中文學門博士論文,期使百尺竿頭、再啟新運,乃設置本獎項,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就讀臺灣中文學門相關系所(國文、中文、華文、臺文、經學、漢學、文獻等系所)博士班應屆畢業生,得依本辦法提出申請。

第三條 本獎金來源為捐款與本會部分經費,獲得獎勵者頒給獎金及獎狀。

第四條 本獎項每年辦理壹次,獎勵名額三名,獎勵金額依次為:

第一名
50,000
新臺幣(元)
第二名
30,000
新臺幣(元)
第三名
20,000
新臺幣(元)

申請日期、審查結果、頒獎日期與地點等資訊,於每年四月底前公告於本會網站。

第五條 申請要件如下:

  • 填具四賢博士論文獎申請書壹份(請自行至本會網站下載)。
  • 檢附學位證書影本壹份。
  • 論文紙本叁份並將 PDF 檔上傳至四賢博士獎公告網址。
  • 申請資料寄件方式與寄達地點等資訊,依本會網站公告辦理,如有缺件或未如期寄達公告地點者,不予採計。

第六條 本獎項先由本會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初審,再送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審查,並經審查委員會討論通過得獎名單,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第七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辦法及表單下載

近屆頒獎紀錄

第十三屆四賢博士論文獎 合影

左起:須文蔚理事長、黃國華博士、曾守仁副理事長、簡欣儀博士、吳冠宏常務監事、錢瑋東博士

※ 如有歷屆紀念照片,歡迎聯絡學會提供建檔。

申請資訊

本獎項每年辦理壹次,申請日期、審查結果、頒獎資訊於每年 四月底前 公告於本會網站,請留意以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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