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身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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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身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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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身分變更

說明一般會員轉永久會員,以及學生會員轉個人會員之辦理規定與申請流程。

一、一般會員轉永久會員

一般會員往年所繳各年度常年會費已歸入年度會計帳,故轉變為永久會員時,恕不退還既往所繳各年度會費;而永久會費原則上視為一次性入會費,故原繳之入會費一千元可折抵永久會費

詳細辦法請洽秘書處:info@tssclc.org.tw

二、學生會員身分轉換

(101年3月16日 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施行)

凡學生會員因退學、休學、畢業等因素喪失學籍,即意謂既有身分失效;惟仍合乎章程第二章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者,得主動通知秘書處調整會員身份,成為個人會員。

情況一:已繳納永久會費之學生會員

得填具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後,經理事會審核通過,逕轉變為個人會員,並享有章程第八條所規定之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情況二:未繳永久會費、且未曾中斷會員身份者

得填具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並依章程第三十條第二、三項之常年會費與永久會費規定,改變且繳清會費金額後,經理事會審核通過,成為個人會員。

情況三:畢業當年提請轉換

學生會員未繳永久會費且未曾中斷會員身份者,得於畢業當年提請轉變為個人會員,相關年費繳納自翌年起依個人會員標準辦理。

三、申請流程

1

申請人於畢業當年度,主動向秘書處提出身分轉變之申請

2

秘書處查詢歷年(含當年度)繳費紀錄,如有餘額未繳,應予補繳。

3

申請人填具「個人會員申請書」,交由秘書處送理事會審核。

4

經理事會審核後,由秘書處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審核通過者,無須重新繳交入會費,翌年起依個人會員標準繳納常年會費,享個人會員全部權利。

📬 如需申請,請聯絡秘書處

電子信箱:info@tssclc.org.tw

學會會址:106319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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